摩根基金- 新興市場投資級債券基金 更新基金投資限制
2025/07/30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接獲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新興市場投資級債券基金擬自民國(下同)114年9月1日起,將或有可轉換債券之投資上限調整為10%(原先為5%)。
本次變更自114年7月30日起至114年8月29日交易截止時間止,本基金持有人辦理本基金之買回或轉換其持有單位數至本公司總代理之其他境外基金,本公司均不予收取其買回或轉換費用。特此公告。
2025/07/30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接獲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新興市場投資級債券基金擬自民國(下同)114年9月1日起,將或有可轉換債券之投資上限調整為10%(原先為5%)。
本次變更自114年7月30日起至114年8月29日交易截止時間止,本基金持有人辦理本基金之買回或轉換其持有單位數至本公司總代理之其他境外基金,本公司均不予收取其買回或轉換費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