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馬來西亞基金 及 摩根菲律賓基金 將併入 摩根東協基金
2024/06/20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1款規定辦理。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馬來西亞基金」、「摩根菲律賓基金」,以及「JPMorgan Indonesia Fund (未在台灣募集與銷售)」等三檔基金(下合稱「消滅基金」) 將併入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東協基金」(下稱「存續基金」)。本基金合併案於中華民國(下同)113年4月1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38861號函核准在案,並已獲香港主管機關之核准,全球統一公告日為113年6月20日,合併生效日訂為113年9月20日。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考量消滅基金未來的成長前景有限,將其併入具有較強成長潛力的存續基金,不僅提供潛在規模經濟效益,且提升基金管理效率,符合投資人之最佳利益。此外,相較消滅基金為單一國家型基金,存續基金主要投資於東南亞國家協會之成員國,能將投資組合多元化。
上開消滅基金之資產與負債將由存續基金吸收,合併後亦將以存續基金之投資策略進行管理。因基金合併產生與交易成本有關之一次性費用,以及與基金合併相關之法律、郵寄及其他行政費用,將由消滅基金負擔。
消滅基金與存續基金之投資人於下列期間之之買回或轉換其持有單位數至本公司總代理之其他境外基金,將免收買回及轉換費用
· 消滅基金持有人之免費買回及轉換期間:113年6月20日起至9月12日
· 存續基金持有人之免費買回及轉換期間:113年6月20日起至9月20日
消滅基金投資人若未採取行動,其消滅基金之股份將於合併生效日自動轉換為存續基金之股份。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