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基金-環球企業債券基金」基金合併
2024/01/22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1款規定辦理。
未在台募集與銷售之JPMorgan Funds - Financials Bond Fund (下稱「消滅基金」)將併入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環球企業債券基金」(下稱「存續基金」),本基金合併案於中華民國(下同)112年11月27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20361128函核准在案,並已獲盧森堡主管機關之核准,全球統一公告日為113年1月22日,合併生效日訂為113年3月22日。
本次合併對存續基金之價值、費用、績效均無負面影響,且存續基金將不會重新調整投資組合配置,因合併產生的相關費用亦不會由存續基金負擔。於合併交易發生時,消滅基金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任何已產生之收益,將移轉至存續基金,合併後將增加存續基金之資產規模。
鑑於基金合併,存續基金之投資人於113年1月22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止,辦理存續基金之買回或轉換其持有單位數至本公司總代理之其他境外基金,將免收買回及轉換費用。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