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亞洲小型企業基金委任次經理人
2023/06/30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 (單位信託系列),自2023年7月31日(「生效日期」)起,投資經理人將委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Singapore) Ltd.作為摩根亞洲小型企業基金的次經理人,以利用JPMorgan集團的投資管理實力及資源。
基金的運作及/或管理方式將不會因上述調整發生任何變動。上述變更將不會對基金的投資目標、特點及整體風險屬性或管理基金的費用水平/成本造成任何影響。基金管理機構認為,上述變更將不會對基金現有投資者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與上文所載變更相關的法律及其他行政成本估計約為5,500美元,將由基金承擔。
鑑於上述變更,本基金現有投資人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為止得要求買回或轉換其受益憑證至本公司總代理之其它境外基金,將免收買回及轉換費用。
摩根基金(單位信託系列)的公開說明書將在後續更新相關說明以反映上述變動,本公司將配合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之時點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