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亞太高息平衡基金及摩根中國雙息平衡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公告
2023/02/15
本公司經理之「摩根亞太高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摩根中國雙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下合稱本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本基金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增訂由金融機構所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為可投資標的,謹訂112年4月17日為施行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