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台灣增長基金及摩根台灣金磚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公告
2026/08/18
摩根台灣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摩根台灣金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合稱旨揭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旨揭基金修正事項如下:
(一) 依據金管會 115 年 4 月 2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150381494 號函令:「放寬以投資國內股票為限之股票型基金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運用基金投資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且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逾百分之十者,得不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七款本文規定之限制,但投資該股票比重不得超過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且投資該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5%為限」所為之增列。
(二)增訂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為投資標的及其投資限制,謹訂115年10月8 日為施行基準日。
(三) 配合現行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委託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基金款項收付作業及反稀釋費用機制,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四) 依據現行信託契約範本,增訂應公告受益人特殊情形開始及結束之規定。並另配合實務作業需求,增訂通知受益人之方式。
相關修訂事項及信託契約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請點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