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基金-大中華基金終止在國內募集及銷售
2022/03/14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3款規定辦理。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大中華基金(JPMorgan Funds-Greater China Fund)」(下稱「本基金」)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下同)111年3月11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110334240號函核准,自111年5月16日(下稱「終止日」)起終止在臺募集及銷售。
本基金之申購交易(含單筆申購、轉入、定時(不)定額投資等),將受理至111年5月13日之交易截止時間 (下稱「最後交易日」) 止。如不願繼續持有本基金之投資人,有權自通知函發佈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止,向本公司請求買回或轉換至其他基金,且無須支付買回或轉換費用;自終止日起,既有定時(不)定額投資之約定扣款亦全面終止。特此公告。